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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母親回家過年

母愛也能租到?! 女子求「租母親」回家過年


一位江蘇南通女子求租母親回家過年,條件符合者報銷路費給萬元人民幣紅包。有的人讚賞該女子有孝心,有人卻質疑是在故意炒作。因為黃女士提及其母四年前死於醫療事故,事故至今沒得到處理。面對眾多聲音,要租母親過年的主人公黃菊紅稱,自己根本沒有炒作的意思,只是為了彌補失去母親的愧疚,盡一份對老人的孝心。

租得到母親 租不到母愛

根據北京晨報報導,如若黃女士真是借著『租母』的輿論效應給予相關醫務人員壓力,把它作為解決醫療事故的催化劑,達到告慰亡靈的目的,那麼『租母』真的不失為是用心良苦的孝道。假如純為『享受母愛、孝敬老人』,『租母』就沒多大意思了。

黃女士租母的要求是:必須與自己的母親同年同月同日生;飲食愛好要和母親一樣;有愛心、度量要大……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多方面與母親類似的老人,並不容易。可以理解為黃女士對母親的思念之深,但如果說此舉是為了回饋母愛或者說是對眼前老人的孝順,那可能八竿子也打不著。

租來的『母親』,可以親親熱熱地叫著『媽媽』的稱呼,但唯獨那份『母愛』,是再多錢也買不到的。老人可能也會對自己噓寒問暖,可能也會關心自己的喜怒哀樂,但那一份屬於母女的與生俱來的親密與默契,永遠是獨一無二的。而某些特定時候可能產生的那種親情的假象,也會在兌付租金的那一刻,本質的雇主與被雇的關係暴露無遺!

真愛母親,不妨在心底建築起一座屬於母親的記憶小屋,永遠珍藏母親的點點滴滴,時不時地細細品味,獨自感動。真想老吾老及人之老,對陌生老人盡盡孝心,那麼何必設置過多關卡,讓雙方都不自在?租母的『炒作』我懂,租母的『真愛』讓人不知所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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